澳門特別行政區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(紀監會)為一外部監督機構,由第14/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,並透過第160/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規範其組成及權限。
紀監會直屬行政長官,在促進和維護合法性原則、尊重市民的基本權利方面,遵循絕對無私、實質公正和客觀的標準。